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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購退稅全攻略】換屋也能退稅?教你合法拿回土地增值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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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換屋族必看!只要符合「2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」等條件,就能申請退回土地增值稅。本文完整解析重購退稅規定、條件、計算公式與常見錯誤,讓你合法節稅不漏報!

    什麼是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?

    很多人換屋後才發現:「原來賣舊房、買新屋,土地增值稅還能退?」所謂「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」,是指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,只要新購土地的價值高於原出售土地(扣除已繳土地增值稅)後仍有餘額,就可以申請退還部分或全部的土地增值稅。
    這項制度讓換屋族在「以屋換屋」時不會被重複課稅,是政府鼓勵自住需求的節稅措施。

    重購退稅的適用條件

    要申請退稅,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大條件:
    1. 出售與新購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同一人。
    2. 土地上之房屋,須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    3.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:
     ・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於該地。
     ・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、營業行為,新購後也不得出租或營業。

    2年內完成「先賣後買」或「先買後賣」

    申請人必須在2年內完成買賣動作,不論是先賣舊屋再買新屋,或先買再賣,都可以。
    ⚠️ 但需注意:
    • 都市土地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(約 90 坪)的部分不退。
    • 非都市土地超過700平方公尺(約 211 坪)的部分不退。
    • 若超過面積,只能退符合規定的部分。

    退稅金額怎麼算?

    退稅金額的關鍵在「餘額 A」:
    餘額A = 新購地申報現值 -(原出售地申報現值-已繳土地增值稅)
    • 若「餘額A ≥ 已繳土地增值稅」,退回全部稅款。
    • 若「餘額A < 已繳土地增值稅」,退回相當於餘額A的金額。
    • 若「餘額A ≤ 0」,不符合退稅要件。

     

    範例一:餘額A ≥ 已繳土地增值稅 → 全額退稅

    李先生先賣後買:賣出土地500萬,繳稅40萬,後買新地550萬。
    計算:550 − (500 − 40) = 90萬 > 40萬
    ⭕️ 全額退回40萬元!
    ⭐️ 重點:新購土地比原有土地現值高,政府認定為「換屋行為」,可全額退稅。

     

    範例二:餘額A < 已繳土地增值稅 → 退部分稅款

    李先生先賣後買:賣出土地800萬,繳稅80萬,後買新地780萬。
    計算:780 − (800 − 80) = 60萬 < 80萬
    ⭕️ 退回 60 萬元!
    ⭐️ 重點:雖然新購土地的現值比原有土地少,但仍有「價差餘額」可退,因此可以退回部分土地增值稅。

     

    範例三:餘額A ≤ 0 → 不符合退稅條件

    李先生先賣後買:賣出土地600萬,繳稅30萬,後買新地560萬。
    計算:560 − (600 − 30) = -10萬 ≤ 0
    ❌ 不符合退稅條件,無法退稅。
    ⭐️ 重點:政府認定出售土地即使繳納30萬的土地增值稅後,仍有剩餘,故不予退稅。

    申請方式

    • 申請單位:出售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
    • 申請方式:網路申請、郵寄或實體櫃檯

    追繳注意事項

    列管五年期間不得:
    1. 再行移轉(含贈與、配偶贈與等)。
    2. 改作其他用途(例如出租、營業)。
    3. 戶籍遷出(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之一要設籍)。
    若違反上述任一條件,將被追繳退稅金額。

    常見問題 Q&A

    Q1:重購退稅和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是一樣的嗎?

    A:不一樣。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屬地方稅,只針對土地;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是國稅,計算的是房地交易所得。
     

    Q2:我賣的是父母名下的房子,換買我自己的新房,可以退稅嗎?

    A:不行。必須是同一人名下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。
     

    Q3:我賣的是自己名下的房子,換買我太太的新房,可以退稅嗎?

    A:還是不行。必須是同一人名下。但房地合一稅是可以退稅的(可參閱房地合一稅節稅妙招)。
     

    Q4:新購土地超過面積限制怎麼辦?

    A:超過部分不退稅,但符合規定的面積仍可申請退回。
     

    Q5:如果我先買新屋再賣舊屋,也能退稅嗎?

    A:可以!只要在兩年內完成,且舊屋當時具自用住宅用地資格即可。
     

    Q6:新購土地如果贈與給小孩,會被追繳嗎?

    A:只要列管期間內移轉(含贈與),即被視為違反列管規定。
     

    Q7:若出售時房子有出租半年,還能退稅嗎?

    A:不行。出售前一年內有出租或營業行為,就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資格。
     

    Q8:兩年是從簽約日還是登記日算?

    A:不論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,都是以先買或先賣土地的完成移轉登記日為起算日;至於後來出售或購買日期之認定,如在立契日起30內如期申報土地增值稅,以訂立買賣契約日為準,逾期申報則以申報日為準,用來判斷是否符合2年內買賣的規定。

    結語

    重購退稅是許多換屋族最容易忽略的節稅機會。只要掌握「兩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」及「自用住宅用地」兩大原則,就能有機會拿回土地增值稅,節省數十萬稅負!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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