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

承作銀行

臺灣銀行、臺灣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商業銀行、第一商業銀行、華南商業銀行、彰化商業銀行、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。

貸款對象

借款人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以上,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。

貸款條件如下

  1. 貸款成數:最高8成核貸。
  2. 貸款額度:最高新臺幣800萬元。
  3. 貸款年限及償還方式:貸款年限最長30年,含寬限期3年,本息分期平均攤還或本金分期平均攤還。
  4. 貸款利率: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為基準利率,自111年12月21日起為1.47%,計息方式採一段式機動利率、二段式機動利率或混合式固定利率擇一,一經選定不得變更。
  5. 前款貸款利率之基準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至113年底止,減少調升0.125%,惟於前開期間轉貸之借款人不適用之。
  6. 貸款標的: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之住宅。
  7. 第四款各計息方式經依第五款調整後,利率如下:
(1)一段式機動利率
按基準利率固定加0.585%(目前為1.93%)機動計息。但自110年1月1日起新貸放案件,按基準利率固定加0.555%(目前為1.9%)機動計息。
 
(2)二段式機動利率
前2年按基準利率固定加0.345% (目前為1.69%)機動計息,第3年起按基準利率固定加0.645%(目前為1.99%)機動計息。
 
(3)混合式固定利率
前2年採固定利率,第1年按「撥貸當時」基準利率固定加0.525%(目前為1.87%)固定計息,第2年按「撥貸當時」基準利率固定加0.625%(目前為1.97%)固定計息,第3年起按基準利率固定加0.645%(目前為1.99%)機動計息。

搭配措施

內政部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」核定戶,若其住宅購置日期符合本項優惠貸款者,得搭配使用。

實施期程

實施日期至113年底,屆時視房屋市場情形及民眾之實際需求,再行檢討,必要時得予以延長。
 
 
資料來源:財政部國庫署https://www.nta.gov.tw/singlehtml/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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