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在做資產傳承時,最常聽到的就是:「用二親等買賣代替贈與,還可以利用每年244萬的免稅額來抵掉價金。」
聽起來很完美對吧?既能合法移轉,又不用繳贈與稅。但最近遇到一個真實案例,客戶差點因為這「244萬」損失慘重!
案例回放:
一位媽媽把房子賣給兒子,雙方談好買賣總價。為了省掉頭期款,媽媽直接「免除」兒子244萬的債務(利用年度贈與免稅額)。
稅捐處大翻車!客戶申請「一生一屋」土地增值稅自用稅率(10%),結果被稅捐處駁回,要求改用一般稅率(20%~40%)。
為什麼「自用稅率」會沒過?
⚠️ 很多人不知道,土地增值稅的「一生一屋」認定極其嚴格。
稅捐機關的核心邏輯是:「一生一屋必須是真實的買賣行為。」當你使用了「免除債務」來抵銷價金,在法律解釋上,這部分金流就不存在。稅捐處會認定:
✔️ 買賣事實不完全:既然部分金額是免除的,就帶有「贈與」性質。
✔️ 缺乏金流證明:「一生一屋」要求買受人必須有確實的支付紀錄。
一旦被認定金流不實或含有贈與成分,10%的優惠稅率直接取消。這中間的差額,往往遠大於那244萬想省下的稅!
鄔代書的3個專業避雷建議:
①「金流」一定要完整: 買方(兒子)應確實支付完整價金,並留存明確的銀行轉帳紀錄。
②「資力證明」要提早準備: 買方(兒子)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這筆錢(如扣繳憑單、薪資證明),否則就算有金流,國稅局和稅捐處也會質疑是「假買賣、真贈與」。
③「優惠稅率」要通盤考量: 二親等買賣涉及「土增稅、贈與稅、房地合一稅」三大稅目。省了A稅卻增加B稅,是規劃時的大忌。
實務 Q&A
Q1:二親等買賣中,利用「244萬免稅額」免除債務,為何會影響土增稅?
A:土地增值稅「一生一屋」優惠稅率要求必須是真實買賣。當您免除債務,稅捐處會認定該部分無實質金流,含有贈與性質,導致「買賣事實」不完全而被駁回優惠稅率。
Q2:如果土地增值稅是用「一生一次」,那還可以利用「244萬免稅額」免除債務嗎?
A:可以,這就是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在法律認定上的巨大差異,「一生一次」自用稅率的要件相對寬鬆,實務上是可行的。
Q3:可以讓兒子付錢後,媽媽再領出來還給兒子嗎?
A:千萬不可!這屬於典型的「資金回流」,極易被國稅局勾稽發現,一旦被認定為虛偽買賣,除了補稅,還可能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。
Q4:成交價一定要照市價嗎?可以用公告現值嗎?
A:法律上可接受以不低於公告現值的價格成交。但要注意,若成交價與市價差距過大,未來轉手時的房地合一稅會因為成本太低而導致稅負極高,這需要代書幫您精算。
Q5:金流要走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整?
A:必須有完整的銀行轉帳紀錄,包含:自備款支付、貸款撥款、尾款結清。絕對禁止現金提領交付,因為現金無法證明流向。
Q6:辦理二親等買賣,一定要辦貸款嗎?
A:不一定,但有貸款通常金流最清楚。銀行撥款給賣方(父母),這就是最強的支付證明,能有效大幅降低被國稅局刁難的風險。
結語:
不動產稅務規劃就像下棋,不能只看眼前這一步。「二親等買賣」的其他網路文章只說了一半,另一半的「魔鬼細節」才是省錢的關鍵!
準備要把房子傳承給下一代嗎?別急著簽約,先找鄔代書聊聊,幫您精算最省稅的佈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