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富傳承系列 - 父母將不動產過戶給子女,要「贈與」?還是「買賣」?優缺點分析給你聽 「台北代書推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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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何謂二親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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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之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其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、孫子女及其配偶、外孫子女及其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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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之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其配偶、配偶與其前配偶所生之子女及其配偶、孫子女及其配偶、外孫子女及其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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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子女與養父母(與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關係相同,養父母之血親亦為養子女之血親;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雖天然血親關係仍屬存在,但收養關係未終止以前,其與本生父母之相互權利義務關係不能恢復,故被收養人與其同源兄弟姊妹間不屬二親等以內之親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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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之繼父或繼母。
「贈與」優缺點分析如下:
優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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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續簡便,無需提供財力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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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3週即可辦理完成。
缺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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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稅無法使用優惠(自用)稅率,只能一般稅率課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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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成本為贈與時的房屋+土地公告現值,日後出售房地合一稅額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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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免稅額需要繳納贈與稅,但可以分年贈與節省贈與稅。
「二親等買賣」優缺點分析如下:
優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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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稅有機會使用優惠(自用)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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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成本為買賣價格,日後出售房地合一稅額較少。(相較於贈與,取得成本為房屋+土地公告現值,日後出售房地合一稅額較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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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需繳納贈與稅。
缺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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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稅局須確認買方實質上有能力支付房屋價款,如無報稅紀錄應提出存摺等相關佐證收入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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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提出買方已支付價款予賣方之確實證明。如:存摺、匯款單據等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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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上較贈與來得複雜,如委託代書申辦,費用相對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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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需要2個月才能結案。
二親等買賣流程介紹
國稅局申報應備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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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稅申報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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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人及受贈人身分證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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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契約書(私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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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單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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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方資金來源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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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價金收付憑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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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價金尾款未付切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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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他人代辦,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身分證影本
「二親等買賣」實務案例介紹
某甲於111年10月向姐姐乙購買房屋一棟,找代書簽約及辦理過戶流程,在國稅局審核某甲財力階段,因某甲109年準備國考,無正常工作收入所以沒有報稅,國稅局通知某甲財力不足,無法通過。經代書與某甲溝通後,提供國稅局某甲110年10月至111年10月整年存摺工作收入,才通過並核定「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」,始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手續。代書提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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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無正常報稅,應準備存摺每月收入作為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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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現金收入者,應做好每月存入銀行之金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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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Q&A